劳森离开已经整整两周了。走前他让艾里斯一定记得收快递,他要给艾里斯寄杂志和一小罐自己珍藏的佐料。

    正想着,扬就走进来把包裹递给他,道:“老板,那我先去送餐了。”艾里斯自然点头。

    扬是暂时接替罗洛的兼职大学生,云豹异化人。人很勤快,就是喜欢游戏氪金,经常得自力更生挣零花。送餐倒不是他的主要工作。因为唯一需要送餐的顾客,只有那个剧组而已。

    剧组来格罗特齐一周多了。副导演那天亲自带着场务过来,只尝了一口就敲定了合同,还一个劲盛邀艾里斯带着儿子去电影里客串,搞得艾里斯越发怀疑他们是搞诈.骗的,好半天才解开误会。

    扬每天中午晚上都要送餐,在这段时间就由艾里斯去店前。做餐饮的很赚,但就是累。等两人吃完工作餐来开包裹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十点了。

    扬好奇地看了眼艾里斯手里的杂志,突然指着封面惊呼一声,“这不是胖胖吗?!”

    虽然没有正面出镜,但那头蓬松的金黄头发,奶白的脸颊胖嘟嘟地鼓起两团,光看背影都知道是个超级可爱的宝宝……太明显了。

    在这张照片里,杜维特高举着藕节般圆滚滚的小手,手里还抓着一块比他脸还大的肉排。

    那块肉排被拍得特别动人:肉的纹理分明,肉汁饱满,浓稠的蜜汁酱刷了厚厚一层,肉排上边被咬开了一口,露出里头鲜嫩的暗红,烤得恰到好处。

    拍照片的人很有水平。虽然小孩和肉排都引人注目,但在这张照片里没有哪一方喧宾夺主,反而呈现一种令人放松的愉快。让人似乎能从那个背影里,清晰地听见因为吃到美味,而喜滋滋地向大人分享的小奶娃的笑声。

    扬作为一个尝了两星期老板手艺的店里员工,看到照片的瞬间,就仿佛闻到了白天那股能勾起整片街区馋虫的霸道肉香,刚刚吃过饭的嘴里又开始自动分泌唾液。

    他都这样,更别说那么多美食爱好者了。

    扬特别有荣誉感地催促艾里斯翻开内页。和劳森保证的一样,艾里斯这家小店成了这一刊的重点,足足用了五页,图文并茂地介绍了这家小店的主要菜式。连里面的跨页彩图,都是艾里斯那天发挥最高水平做的一整桌午饭,令人食指大动。

    劳森特别擅长用看似平淡的话语,联合旅途上的心路历程,对美食娓娓道来。这次又是真的被艾里斯的厨艺折服,写得那叫一个真情实感。

    再配合照片里诱人的美食,简直就是两大杀器强强联手、深夜杀猫。扬看完后只能痛苦地揉了揉鼓起来的肚子:嘴又馋,肚子却撑得没地方了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?”艾里斯迟疑道,“你觉得客人会多一些吗?”